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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总是注视着西弗勒斯,在他必经之路,当西弗勒斯正面走来,她就用小心翼翼又温柔专注的眼神看他,期盼他能注意到,当他走过,她又望着他的背影心动,而后顾影自怜。

    她在早餐桌上靠进西弗勒斯,而对方不着痕迹地挪动;她内心失落又伤心,没有再贴上去。她还是注视着他,可他从不跟她对视。

    有时注视得多了,一股冲动就难以遏制,她追上他一直跑到走廊,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赞美之词和她的心意,说什么“你的存在让我觉得爱是真的!”,而西弗勒斯不为所动,直视着前方走路,她不甘心,接着说,越说越激动,越露骨。最后她被定住,直到学生看到才叫来教师给她解咒。期间她也惊讶:她怎么这么胆大、能说了?

    她不敢这么放肆又冲动了,明白这样的行为只会带来困扰与厌烦,她想尊重他,就应该知道不能再强迫他。她克制自己的目光,又总总不能控制;她不看他时,又害怕他会发现自己的目光不在他身上,然后认为她是浅薄胆小的人,是爱一会就不爱的人。她怕、又讨厌对方看低自己,爱可不是伏低做小,她不会求着他爱她。于是再次为难,陷入困境,不能超脱。

    她向邓布利多道歉,说自己拿错了记忆瓶,看到了西弗勒斯的记忆。邓布利多沉默一刻,接着问西弗勒斯知道吗?她说知道了。邓布利多点点头,说不再追究,只是再三要求这个记忆一定要保密,这很重要。之后的大脑封闭术邓布利多也都会在场陪伴,如果他不能来,课程就推后。

    她羡慕能和西弗勒斯交谈的人,羡慕他的学生——这是她以前绝对想不到的可能——能一整节课看着他,偶尔能得到他的眼神。他的精力倾洒在他们身上,然而他们却不知道珍惜。

    羡慕现在坐在西弗勒斯身边的女教师,那曾经是她的位置,然而她当时也不懂得珍惜,现在看别人跟他衣袖摩擦,侧身交谈,附耳闲谈,她都嫉妒地攥紧叉子;她又在想,在她看不到的地方,又有哪个幸运儿,能听到他的嗓音,和他对视,被他照拂呢?

    她只能空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,等待他会突然看她一眼,每一次目光划过都让她几乎惊立。

    伊万斯太幸运了!被他爱着。她之前太傻了!只看到了表面,其实向往的情感的主人一直在她身边。现在她一点也记不起对西弗勒斯的怨恨了,自从看到他哭泣时,他就变了个模样,他已经不再平平无奇甚至严肃吓人了,他的脸型,眉毛,圣洁的嘴唇,都成为可亲的样子。

    她的意思是真的可亲的样子。

    她以前不喜欢西弗勒斯的样子。当别人笑的时候,她总能一眼就认出这是否是她喜欢的。她喜欢棕色或金色的头发,明亮而略大的眼睛(眼睛总是格外重要!),脸型随便只要不显胖,长鼻子,身材高大,不干瘦,声音最好沉稳厚实,还有温暖的微笑。

    当然,这只是喜欢的类型,如果要爱,当然想要面面都出众的人物,这样她才可以爱他所有。并且不再转变心意,毕竟没有人比他好了。

    然而,爱情真是猝不及防。

    她爱上的人叫西弗勒斯,他骨瘦如柴,瘦得不说,这让她想起了她的祖父,她怀疑西弗勒斯衣服下的皮肤会附着在骨头上,因为祖父的手臂是这样的。她的祖父像干枯的老树,又瘦又高,他总是在发抖,又不去就医,她和她的祖父不亲近,也从不喜欢这种样子。

    他还有点驼背,不是那么高,只有1米7多,黑头发黑眼睛,大大的鹰钩鼻,牙齿有点黄,还像乱倒的墓碑一样长在上面。

    他也不在意衣品,因为嫌麻烦不愿吸引别人的注意,所以从不打扮,不洗头发,穿一件黑袍好像10年不换,她不敢相信,有谁第一眼见他会有好感呢?

    她又不怪自己了,自尊心与事实让她不能自责。不能怪罪自己没第一眼就喜欢上西弗勒斯,至少她没错过呀。

    如今,她还是不能让自己喜欢上西弗勒斯的外貌,但她却觉得那外貌附上了一层柔纱,她看见他就想笑,是满足的笑。那层柔纱让他像教堂里晨祷的修女,柔和又神秘。她甚至想掀开那层纱,夺走他的贞操。快让她亲亲他的脸,他的嘴!

    她陷入爱情,就像被一道猛浪击晕,醒来发现身处大海,她非但不求救,还帮大海开源节流,让更多水汇进来。

    西弗勒斯瘦,她只觉得心疼,她要是可以,一定让他吃到标准身材,再和他一起锻炼,练出点肌肉。他驼背,她可以忍,她想锻炼可以改过来,靠墙站就是个不错的方法。他不高,她不在意,抬眼就能跟他对视。

    他那黑眼睛、黑头发,都让她感到亲近和幸福,因为那是他们的相同点;她想被那双黑眼对上,她从来没这么喜欢自己的眼睛和头发。她喜欢麻瓜明星玛莎·歌丝的赤褐色和斯科皮发白的黄金色,还想偷偷染成绿色。她的黑眼珠没有其他浅色眼珠那么丰富,蓝色或棕黄色的眼睛多美啊,他们的眼珠能轻易看到里面的波纹、坑洼,就像与月球和土星,可是黑色就单调多了,你仔细看或许能看到点棕色,但那波纹就别指望了。

    他的嘴巴,她不愿多想,总感觉那是不道德的亵渎。

    他不在意衣品,她也不在意,虽然喜欢穿得漂亮,但她并未用心去钻研过品牌;他不洗头发,她可以督促他,这多简单,或许他是油发,洗完第二天就油了,这不能怪他。

    她骄傲的眼睛可以忽略缺陷,因为眼睛会迎合情绪的变化,看到可爱的东西。他的一切都被太阳的光线过滤得柔和。她的爱虽然不多,但很大,大到可以把他整个人包容进去;还很深,深到她确信就算再来一世她依然会爱他;只要他不变,她就会爱他。是他的爱使她睁开双眼,是他的爱使她爱上他。所以,她理所应当地包容他的一切。

    好像,女人爱上男人都是因为对方的品格值得喜欢。

    她在心里为他辩护,幻想着未来能够走进他的生活,带他一起改变。可现在他们相隔甚远,短短几米之内却不对视,在同一座城堡里却不打招呼,就像陌生人一样。他为什么不对喜欢他的人好?如果有人喜欢她,即使她不能喜欢对方,也会善待对方。难不成他喜欢忽视他的人,和讨厌他的人打交道?

    邓布利多和西弗勒斯谈过,西弗勒斯也清楚格特鲁德不是讲闲话,爱好戳人短的家伙,于是被窥见的焦急就被安抚下来。之后,她的告白又浮现回脑海,正好遇上她炽热的目光和追赶。

    西弗勒斯感觉自从他把她定住,她就不那么狂热了,还是会盯着他出神,但有所克制,他们彼此冷静了很多天,至少他是。他并不讨厌她,相反,除去要忍受她跳脱的思维还是很舒适的。

    他就算说出陈年老旧的笑话,她也捧场;他们走在一起但她并不狂热,相反很冷淡,好像她只是暂时需要他;后来倒是认真的相处,他发现她能给他空间,她尊重他,她记挂、关心他,这些都很舒适,就算如今她喜欢他,也没什么好责怪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