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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是啊!”江寒池理所当然地回答。

    “难道就没有别的原因?”叶向晚问。

    洛暮寒帅气多金、内敛沉稳、认真专心……优点随便抓都是一大把,江寒池竟然一条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“啊···哦!不用别的原因了,这一点就够了。”江寒池笑呵呵地说,带着一股傻气。

    洛暮寒只是低头浅笑,似乎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似的。

    “弟妹啊,你说的这一点,我也能做到啊!而且,我觉得若是我的话,一定比暮寒做得好!我会陪你一起吃尽天下美食,看尽天下风景,每天睡到自然醒,会跟你一起追剧看电影,看这世上感人至深的悲欢离合。还有,更重要的是,我比暮寒长得帅,性格也比他好,比他有趣,不然,你考虑考虑我如何?”楚沛白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。

    “可我先遇到的人,是洛暮寒。”江寒池回答。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如果先遇到的人是我,你也会答应嫁给我喽!”楚沛白带着几分挑衅地望着洛暮寒,意思好像在说,你也不比我强多少!

    “或许吧!不过,没有这个如果了。时光是不会倒流的。”

    刻在心里的人,是不会抹掉的。

    江寒池俨然成了话题的中心,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围着她转,宋语薇竟有一种恍如局外人的感觉。

    可是,这里才是她的家啊!

    而且,只是她的家!

    她让江寒池回来住,可不是为了让她出风头的!

    “洛暮寒扩大增资的事,你考虑得怎么样了?”宋语薇不动声色地问,与洛暮寒一副公事人办的样子,悄然转移了话题。

    “正在考虑中。公司的评估还没有出来。我答应过你,三天之后,会给你答复。”

    洛暮寒在商场上,向来是说话算话的。说是三天后给答复,一定不会拖到四天后。

    “三天后?好巧啊!三天后,正好是我的生日,我希望那一天能听到洛总的好消息。到时,若洛总能在我的生日舞会上当众宣布这个好消息,那就是锦上添花,喜上加喜了!寒池,你也希望我们宋家跟屹峰集团的合作能够继续下去,是吧?”宋语薇含笑晏晏。

    江寒池正在埋头吃着洛暮寒已经给她处理好的海鲜,不得不说,江寒池的食量还真的是大!

    “生意上的事,我不懂,合作也好,不合作也好,只要能赚钱有我的钱花就可以了。”江寒池说,完全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这有什么不好懂的!”叶向晚说,“我给你打个比方吧,比如说,他们之前呢,想一起盖一家···农家院,现在呢,农家院不盖了,想盖一座酒店,虽然投资增加了,不过,收益也会增加的呀!这回你明白了吗?”

    楚沛白在心里笑了笑,看来,真正不懂生意的人,是叶向晚。

    “噢,是这么回事啊!”江寒池笑着,毫无心机的,恍然大悟一般的,“谢谢你教我!向晚,我敬你!”江寒池举起了酒杯。

    不知从哪句话起,江寒池很自然地便从“叶小姐”改成了“向晚”。

    “好,干杯!”叶向晚又干了一杯。

    叶向晚醉意已浓。

    江寒池傻笑依然,看不出与之前有什么太大的变化。

    论酒量,叶向晚不及江寒池。

    沈盛看了一眼江寒池,笑得单纯,显得无知,看着有点傻气,可是,这并不是真正的江寒池。

    若论演技,只怕江寒池才是个中高手吧!

    对于宋语薇来说,人生就是演戏!

    虽然刚刚叶向晚说:人生如戏,戏如人生。可沈盛知道,对于叶向晚来说,人生就是人生,演戏就是演戏。她的人生,活得比谁都要认真···

    “所以,寒池,你觉得呢?”洛暮寒忽然很认真地问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江寒池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“与宋氏合作,扩大投资项目的事。”

    洛暮寒这是在问江寒池的意见吗?

    陆季同有些奇怪地望着洛暮寒。

    洛暮寒这人,杀伐果断,行事果决,雷厉风行,不会轻易被别人的意见所左右。

    楚沛白以为,江寒池一定会说什么“生意上的事我不懂”或者“我不知道哇”之类的话,不想,江寒池略微沉吟了片刻,说道:“农家院虽小,却有农家院的好处。想去农家院的人,未必愿意去大酒店。大酒店虽大,即也有大的风险···呕···”江寒池突然做出一副要吐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不行了,洛暮寒,我是真的喝醉了!好晕啊!这灯怎么都转起来了!”江寒池试着站起来,一下子歪倒在了洛暮寒的身上。

    还好,洛暮寒手疾眼快,反应迅速,扶住了江寒池。

    “我抱你上楼去!”说着,洛暮寒便将江寒池抱了起来,是很让向往的公主抱。

    “向晚,我们下次再喝,下次喝完谁还能站着,谁就是小狗!”被抱在怀里,江寒池还不忘跟叶向晚约酒。、

    “好!我们一言为定,谁不喝谁就是小狗!”

    洛暮寒抱着江寒池上楼去了。

    曲终人散。

    沈盛也很知趣地起身告辞。

    “向晚,我送你回去吧!”陆季同说。

    “向晚,你留下吧!”宋语薇说道。

    叶向晚下了飞机就来了宋家,自己的家,两年都没回去过了,她还是想回去看一看。

    有一句话说的好: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。

    叶向晚酒意上涌,脚步有些虚浮,神志却都清醒。

    楚沛白开车回去的时候,看到沈盛独自一个人在路上走着,这条路上不好打车,楚沛白停了下来,摇下了车窗,“沈先生,我送你一程吧!”

    沈盛笑了笑,“谢谢楚大少,我想一个人走走,吹吹晚风,看看夜景,也醒醒酒。”

    楚沛白笑了笑,道了别,绝尘而去。

    很快,陆季同开着车从沈盛的身边呼啸而过。

    沈盛继续走着,在转弯处,他看到一辆车停在了路边,一个人倚在车上正吸着烟,火光忽明忽暗,阴晴不定。

    是陆季同。

    叶向晚坐在前面,倚着座椅,颈下似乎还靠着一个垫枕,看样子应该是睡着了。

    “沈盛,你究竟想要干什么?”陆季同扔了烟头,用脚在地上捻了捻,语气里带着几分烦燥,“她刚回来,难道你还要把她逼走吗?”

    “若是我说,我现在混得不好,后悔了,想跟她破镜重圆,重归于好呢?”

    “沈盛,你混蛋!”说着,陆季同一拳打在了沈盛的脸上。

    沈盛的嘴角流下血来,夜色昏暗,看不清沈盛现在脸上的样子。

    都说打人不打脸。

    陆季同就偏偏要打他的脸。

    就算沈盛要靠脸吃饭,那又怎样?

    陆季同打的就是他那张脸。

    沈盛不但打不还手,陆季同打完后,还将另一半脸凑过去,“陆总还要接着打吗?陆总若是想打人的话,我今天就让陆总打个够,不过,打够了,还请陆总赔一下误工费。”

    “你——”陆季同扬起的拳头,最终还是慢慢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你想要多少?”陆季同问,有些无奈,有些气愤,有些郁闷···很是复杂。